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《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》(2019年第25号),为规范仿制药审评和一致性评价工作,优化工作程序,强化服务指导,保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二十四批参比制剂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。
公示期限:2019年9月16日~2019年9月27日(10个工作日)。
联系邮箱:cdecbzj@cde.org.cn
附件 1 :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(第二十四批)(公示征求意见稿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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